無論是手動清洗還是儀器清洗玻璃器皿,均需明確定義清洗程序。清洗驗證應(yīng)考慮到可能存在的不充分的清潔或清洗劑的交叉污染,微量分析由于其顯著的浸析及吸附,對器皿的清洗程序、儲存及隔離要求較高。實驗室須確保使用的清洗劑及清洗程序不改變玻璃器皿的狀態(tài)。
樣品代表的選擇:
清洗驗證首先要進行風(fēng)險評估。根據(jù)現(xiàn)有品種的溶解性性質(zhì),可分成幾類,例如水溶性樣品、脂溶性品種和中間溶解性品種,選取最難清洗和關(guān)鍵品種作為每個類別的代表。
玻璃器皿代表的選擇:
根據(jù)玻璃器皿的形狀,選取瓶口較小、不易清洗的器皿作為代表,選取的范圍含實驗室所有的玻璃器皿,包括取樣器具等。
清潔程序:
將樣品按高于分析方法項下的濃度配制后(取樣器具,可模擬取樣步驟),刷于器皿表面,按照既定的清洗步驟進行清潔。清洗可選擇專用的清洗液。
清潔分析:
取清洗后晾干的玻璃器皿,用純化水進行蕩洗,接取蕩洗后的純化水進行TOC及電導(dǎo)率的檢測。若玻璃器皿的清洗用到乙醇,也可通過氣相的方法檢測乙醇殘留。
清潔殘留的限度:
首先,目視玻璃器皿表面已清洗干凈,無水漬殘留,不掛水珠等。其次,清潔殘留的限度可根據(jù)實際的樣品分別制定,對于液相檢測的玻璃器皿,一般在報告閾以下,TOC的限度可以根據(jù)蕩洗后純化水的TOC值來制定,電導(dǎo)率的限度可以根據(jù)純化水限度制定。
清潔驗證頻率:
清潔驗證應(yīng)根據(jù)實驗室的分析品種增加情況決定。增加分析品種時須進行風(fēng)險評估,以確定是否重新進行清潔驗證。當更換清洗劑或清洗方法改變時,需重新進行清洗驗證。